发布时间:2021-07-06 点击数:
我处于2021年7月2日收到 北京航星永志科技有限公司 金额为 507 元 的款项(附言: 履约保证金 ),请经费管理部门尽快填写经费使用函交至计划财务处预算科(崇德楼210室),联系电话:65918224。
计划财务处
2021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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